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暨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总经理辞职情况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4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飘扬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飘扬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王飘扬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委员会委员相关职务,王飘扬先生原定任期至2025年4月14日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飘扬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1,594,216股,通过资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599,912股。辞职后,王飘扬先生所持股份仍将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二、聘任总经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聘任吕晖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特此公告。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暨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暨聘任总经理的公告附件:吕晖先生简历吕晖先生:
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中国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2020年加入万邦达,任战略投资部副总监,曾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吕晖先生目前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吕晖先生在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吕晖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